为落实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学校开展纪律安全教育活动的成效,强化学生纪律安全教育和文明习惯养成,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公寓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学生宿舍安全、整洁、文明,决定在 12 月 9 日开展冬季学生宿舍安全卫生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2 月 9 日下午 16:30-17:30
二、检查分组
(一)学校督导检查组
组 长:张朝晖
副组长:陈军峰 周 宁
成 员: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
校区负责人:
北校区:张朝晖 蒋 霞 周广阔 邓留坤
南校区:周 宁 刘儒博 马秀魁 王 琦 吴高潮
西校区:陈军峰 张 涉 孙承俊 陈 吼 龙凤来
(二)检查组
组 长:陈军峰
成 员: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处全体人员
校区负责人:
北校区组长:樊 航 周兴毅 物业经理
副组长:任争锋 雍楚婷 韩笑盈 薛元夏 各楼楼长
南校区组长:孙章波 贺立虎 物业经理
副组长:张 齐 任 杰 韩 磊 何春轩 各楼楼长
西校区组长:扈 蓓 王周平 物业经理
副组长:刘 博 杨强旭 李睿扬 各楼楼长
负责安排协调检查工作;学生处办公室负责将学生处人员分配至各校区检查。
(二)各校区楼宇检查组
各学院要安排全体班主任深入学生公寓检查,分工见《学生公寓每周大清扫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与引导。各学院要引导并要求学生及时打扫整理宿舍,坚持做到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地面、墙面、床面、桌面整洁,垃圾清理及时,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整体观感良好。要再次向学生申明学校关于严禁在寝室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在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管制物品、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深入排查和通报,并依据学校相关制度及时进行处置。
(二)加强安全隐患问责处理。各学院提前做好检查人员安排,检查过程中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检查人员检查要求落实不到位,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将从重处理;对于卫生方面达不到要求的宿舍做到立行立改,发现违禁违规物品及时没收并追查责任,发现消防隐患及时上报排除,直至达到相关整改要求,违反情节严重者要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三)加强组织实施与管理。学校督导检查组由每小组第一人员召集开展相关工作;各校区楼宇检查组成员于 16:30 分在责任公寓楼前集合,由各负责学院和楼长组长进行安排和分工,各公寓科做好工作协调。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即时纠正改正,发现隐患要即时整改,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不留卫生和安全死角,发现重大隐患要即时报告党总支书记或校区公寓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