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学工办:
为做好我院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进一步促进我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规范化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9〕1)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在校的一、二年级学生。
(二)本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经学院认定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非陕西籍学生由学生个人向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根据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二、贷款申请及时间安排
在校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程序如下:
(一)预申请工作
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要参加预申请。
贷款预申请学生应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并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
(二)贷款申请
完成预申请程序的借款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线申请,网址为http://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学生自行登录学生可选择“使用登录名登录”或“使用身份证登录”两种方式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并填写《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该表中“资格审查单位”填写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名称),导出并打印该表(一式两份,自行打印保存备用,学校不再盖章),届时凭该申请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到生源地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注】贷款学生每年至少应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进行维护,否则影响日后贷款。
(三)分院初审及公示
分院结合我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对申贷学生进行认真审查,综合考虑学生所陈述的家庭经济状况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对于审核通过的贷款学生名单,各分院应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学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质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出最终答复。
(四)指导学生填写相关表格
公示无异议后,分院整理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2),请参照说明填写,勿改动表格样式。
(五)贷款办理
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学生凭以上表格及相关手续,到生源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三、组织填写续贷声明
续贷学生必须填写,否则无法申请本年度贷款。
分院要在2019年6月10日前,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100-200字,字数太少无法通过审核),提交续贷申请,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生今年都可以继续申请贷款。续贷声明要求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由院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在县级资助中心贷款。
四、完成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分院要组织每个贷款毕业生签订还款承诺书,同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父母有效联系信息以及就业单位(未就业的可填写:暂未就业)等,进行毕业贷款确认,并导出毕业确认表,由分院汇总上交。同时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前是还款最后期限,如果本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首先通知自己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等。离校前还未进行毕业确认的,应暂时扣发毕业证与派遣证。
五、工作要求
(一)分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确保让每位学生都
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及办理程序和时间,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分院要及时召开会议,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好各阶段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完成贷款申请工作,确保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分院要告知在校生暑期办理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时,务必准确填写提交本人学号、姓名、学院、专业、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填写有误造成的贷款资金错划或不能到账等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四)分院要做好生源地贷款学生的电子档案留存,要对贷款学生人数及相关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五)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投诉电话:029-87083904,投诉信箱xuebc2016@163.com。各分院要在生源地贷款学生资格认定期间,设立各分院咨询、投诉电话及电子邮箱并通知到每个学生,及时、妥善处理家长及学生反映的情况。
(六)加强诚信教育工作。分院要在学生申请贷款、签订贷款协议、毕业离校等环节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既要正面引导,又要做好反面案例教育。要重点对贷款的毕业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还款知识教育,教育学生珍惜个人信用,知晓违约要承担的经济后果、信用后果和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