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学工办: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对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识别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陕教贷[2016]2号)精神,请各分院高度重视做好精准资助工作的重要性。现就前期甄别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识精准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以及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学生资助工作面临从“量”到“质”的转型,精准资助是提高资助工作水平的必然选择。为有效落实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实现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充分发挥资助效益,将首先对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实施精准资助。要求各分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要将精准资助作为今后资助工作的重点,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奖励、精准管理,按照“特困优先,应助尽助”的原则,不能落下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把学生资助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精准资助具体办法
(一)资助对象: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仅限生源地县扶贫办已经建档的学生)。
(二)资助条件:申请精准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生活简朴。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1.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者,初步确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源来自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助学金。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学院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3.勤工助学。
对于经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要将这部分学生全部纳入勤工助学范围,安排合适的岗位予以资助。
4.困难补助。
对于极少数经过上述资助措施资助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再给予困难补助。
(四)资助方式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年6000元的资助经费,由学院按学年组织申请、审核后,通过储蓄账户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资助项目和标准、认定程序等仍按原有国家资助政策执行。
三、精准资助工作程序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依托省扶贫办“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进行查询。
(一)对在校就读的学生(包括陕西籍和非陕西籍)。
各分院要尽快安排部署在校学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精准识别工作,将精准资助相关政策告知学生,让学生与其家庭联系,了解是否属于建档立卡家庭。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统计后将人数信息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6月1日前),统一领取《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简称《证明表》)。学生利用暑期到其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开具证明,新学年开学时将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交回分院,分院认真核实,届时根据通知时间统一上交。
(二)对今年录取的新生。学院在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已同时寄送了《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及相关情况说明。新生如果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报到时向分院提供加盖生源地所在县(区)扶贫办公章的《证明表》,分院统一收取。
在精准资助工作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应进行班级、分院、学院三级公示(具体参照国家奖助评定程序)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的认定名单。并将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他困难学生分类别录入档案库。档案库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案。
四、相关要求
(一)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精准资助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今年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精准资助的第一年,各分院要认真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严格认定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在校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认定的安排布置工作,为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
(二)扎实做好宣传工作,让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各分院在准确解读精准资助的政策和举措后,要立即着手,开展动员,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内报刊、校内广播、电子屏、宣传橱窗、专题报告会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确保每一位学生了解精准资助政策、知道相应的办理程序,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解除因家庭经济困难担心“上不起学”的后顾之忧。
(三)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提高资助信息化管理水平。各分院要将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录入档案库,对档案库中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为精准资助提供准确可靠的详细名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获得者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四)资助育人相结合,全程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对认定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通过学院奖贷助减免等资助措施,在校期间实施相应资助。同时要通过精细化、个性化的帮扶,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上学习上遇到的困难,让学生健康、自信、快乐成长;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自强、自立、诚信和感恩。使资助从原来“以经济资助为主”的保障性资助向“资助育人相结合”的发展性资助转变,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健康成长。
(五)实行绩效考评,加大资助工作考核力度。为确保资助工作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今年底结合精准资助对各分院学生资助工作进行总结考核,表彰奖励一批先进集体。
2016年5月11日
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陕西分县名单
一、秦巴山区(29县)
西安市 周至县
宝鸡市 太白县
汉中市 南郑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
安康市 汉滨区、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旬阳县、白河县
商洛市 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
二、六盘山区(7县)
宝鸡市 扶风县、陇县、千阳县、麟游县
咸阳市 永寿县、长武县、淳化县
三、吕梁山区(7县)
榆林市 横山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