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军区司令部、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兵役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院领导有关指示,院学生处指导各分院学工办,深入组织开展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各学工办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加班加点进行服务保障。适龄在校生积极响应,认真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在广大适龄学生的支持下,在全体学工队伍的努力下,至5月10日仅用时两周,全院符合登记条件的8037名男生中,完成兵役登记7216人,登记率达到89.8%,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学院2017年度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
兵役登记是每个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首要环节,是国家掌握适龄公民数质量和分布状态的根本途径。《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安排,进行兵役登记。”今年我省明确规定:“对在今年秋季入学报到的本省籍大学新生和正在高中阶段学习且符合服兵役的学生,相关高校和普通高中首先要查验兵役登记证,没有经过当地县级兵役机关注册和兵役登记证的不得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以上法规文件要求,今后兵役登记工作将越来越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登记要求将更加严格。本次未登记的同学要及时补登。全体学生工作者要主动学习有关法规,熟悉网上登记流程和相关知识,能解答常见问题,为今后学院在校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学生处 李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