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工作职责
(一)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是党委负责学生党的方针政策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职能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大学生德育教育政策,制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划方案。
2.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各分院开展教育活动。
3.负责大学生工作专兼职队伍的思想建设,负责政治辅导员的选聘、培养和管理。
4.负责新生国防教育和军事训练的组织实施工作。
5.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处
学生处是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调和组织开展学生的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3.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指导、检查和考核各分院学生工作的开展情况。
5.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学杂费减免和学生困难补助金的评定和发放,以及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等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及评优表彰工作。
7.负责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在校表现鉴定工作。
8.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负责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10.负责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学生证、校徽管理工作。
12.负责学生公寓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13.负责学生各类保险工作。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