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良好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根据《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19至2020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及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内容
(一)综合素质测评阶段(9月22日前)
各分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实施,可依据实际情况,以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灵活开展综合测评相关工作。线上开展测评的分院,应组织学生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中认真填报综合素质测评的各项内容,逐级审核。学工系统具体操作与培训由学生处负责。
各分院要组织参评学生,认真填写《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鉴定表》(附件1,可在学工系统中导出打印),形成各专业综合测评成绩一览表(附件2),并将测评结果在分院范围内公示,异议期为3个工作日。
(二)班级评议、先进评选阶段(9月23日至26日)
根据各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相关规定,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其评选条件参照《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学院奖学金评定按《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三)初步审查,公示异议阶段(9月27日至9月30日)
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各分院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异议期为3个工作日。
(四)审查审批阶段(10月9日至16日)
分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分院审批。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分院审查后,报送《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审核汇总表》(附件4),由学生处综合审查后报学院审批。先进班集体和三好学生标兵须同时上报主要事迹单行材料。学院奖学金由各分院评选并初审,学生处审查,学院审定。
(五)表彰奖励阶段(10月下旬)
学院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审批后,在10月下旬择机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分院先进集体和个人待分院表彰名单审批后,以分院为单位召开大会进行表彰奖励。
二、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表彰活动是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创先争优活动及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分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要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班风、学风和校风建设,开展学业预警和学风督导工作。要成立由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各分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和年度评优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分院要大力宣传评优评奖活动,营造先进典型引领和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以评促教,扩大教育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发扬民主,确保“三公”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先进评选活动是对学生在校期间现实表现的客观评价,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分院要遵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客观公正测评,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
(四)遵守时间,确保实效
各分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选推荐工作,按时上报相关材料,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分院于10月12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附件4、7、8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9月11日